致委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委员:
我们代表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祝贺您当选为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定于2012年1月14日至18日召开。这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政协委员利用提案方式履行职能,参政议政,对促进大庆各项事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未来五年,是大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机遇期。请各位委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建设“富裕大庆、宜居大庆、和谐大庆、文明大庆、智慧大庆、活力大庆”等方面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能,积极建真言献良策,为打牢发展基础,加快转型跨越,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决策依据,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保证提案质量,确保八届一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提案征集
工作已经开始。每名委员至少提交一份提案。提案委员会现就有关撰写提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案的提出方式
1、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2、全会期间也可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
4、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5、提案可以在政协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6、会议期间,设立提案统计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后提出的提案,不计入提案审查报告中统计的提案总数。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2)国家明令禁止的;(3)中
共党员对党内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4)民主党派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6)属于学术研究的;(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9)指名举报的;(10)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11)超出本市权限的;(12)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
对未予立案的,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或参考。
四、提案的提交方式
请各位委员按照提案工作要求,将提交本次会议的提案,一律以电子版发至:dqzxywy299@163.com或dqdxf@126.com信箱。
书写格式请登录大庆市政府网——大庆市政协网站,下载撰写提案的标准样式,认真填写。
联系电话:6621133、6373199。
祝各位委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节日快乐!
大庆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