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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第113期培训班通知
作者(来源):市政协文史委      日期:2017-10-20              访问量:5044

关于参加全国政协第113

地方政协干部(委员)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各位委员:

按照省政协要求,结合市政协2017年总体工作安排,将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参加全国政协第113期地方政协干部(委员)培训班集中学习培训,本期参训名额为27人。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1320日,13日报到,20日返程,为期8天。

二、培训地点

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基地

三、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与形势任务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人民政协理论实践与委员履职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重要论述,学习俞正声主席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讲话,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

(三)科学人文素养。重点学习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科技、健康保健等方面知识,帮助学员拓宽眼界视野、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

培训班教学采取课堂授课与实地调研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常规讨论和专题研讨相结合、培训机构管理与学员自我管理相结合、提交学习成果与总结交流相结合等形式实施,帮助学员提高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500元,由市政协统一支付。往返交通费自理。参训人员自行报到。

五、入学事项

    报到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学员登记表(《学员登记表》附后请下载)。请参训学员于1113日到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基地报到。需要接站的学员请提前3天将所乘车次、航班和到站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告培训基地办公室,青岛联系电话:0532-587585200532-58886666转2320或2321;传真:0532-58758521

六、基本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事业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加强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建设,是保障政协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各学员要珍惜委培机会,按时参加培训。请各学员将报名表(电子版)、一张一寸蓝底免冠照片(注明姓名)电子版于111日前发至邮箱:dqszxwsw@163.com。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培训班从参训人员中指定两名中共党员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配合搞好学员组织管理。学习培训期间,各位参训人员要注重形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及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制定的《学员管理规定》、培训班临时党支部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按照培训班要求,全面完成学习任务。要统筹提前安排好工作,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训,将撤销市政协委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请向指定负责人说明事由,并由负责人报市政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不再学习培训。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学员要结合政协工作实践,围绕培训班思考题提前进行调查研究,细化、实化题目,以切口小、内容实的要求先期撰写有质量的研究咨询报告,届时提交全国政协培训中心,并择优在《人民政协工作研究情况反映》上登载,做到带着成果来、带着经验来、带着问题来,切实增强学习实效。

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委员尽快报名。

市政协联系人:  黄 锋  6680369   18945600199                                                                          

(省政协联系人:     18646268689)  

大庆市政协文史委

20171020

附件下载:
  学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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