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自1994年提出后,20年来,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为人民政协开展社情民意工作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八届、九届全国政协期间的社情民意工作
政协社情民意工作的倡导者是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李瑞环担任八届全国政协主席以后,曾经多次强调:“政协各项工作和活动都应有社情民意的意义”,并把社情民意工作称之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创举”。
1994年11月,全国政协八届第20次主席会议正式提出“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之后,各级政协迅速开展工作,设立专门机构,畅通联系渠道,完善信息网络,广泛、及时地反映社会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呼声。
1996年1月,全国政协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强调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
2001年6月26日,全国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召开,此次会议将“反映社情民意”列为会议的唯一议题,深入开展讨论,并发出文件。2001年6月29日,在此次会议闭幕会上,李瑞环发表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讲话,系统论述了政协在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意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同年9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各级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根据相关报告介绍,八届政协期间,政协委员、地方政协、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等共反映社情民意信息8000多条,人民群众各种来信59900余件。九届政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重要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7740余条。
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期间的社情民意工作
十届、十一届政协期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越来越受到党政部门的重视。
2003年5月,全国政协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改进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以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工作,是关系政协工作全局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全会讨论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第一次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写进了政协章程。
2005年1月,全国政协专门制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这项工作。
2006年2月,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对“加强社情民意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人民政协“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愿和诉求”。
2007年11月,全国政协有史以来第一次召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提出了具体要求,时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008年3月,全国政协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1月29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大会书面审议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十一届全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的报告》。这在常委会议上还是第一次。
根据相关报告显示,十届政协共反映社情民意信息6600多条。十一届政协共向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信息3181件,反映各种重要意见、建议7693条。
十二届全国政协以来的社情民意工作
十二届全国政协以来,全国政协领导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工作,强调要“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收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及时将调研视察和协商座谈成果通过信息上报中共中央。”
2013年7月30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通报会。这是十二届全国政协召开的首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专题性工作会议。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庆黎提出了做好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五为”理念。即“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特为先,更好发挥政协优势,突出自身特色;以真为贵,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信息工作全过程;以快为要,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以制为基,健全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信息制度体系”。
十二届全国政协创立了双周协商座谈会这一新的协商形式,而双周协商座谈会的成果转化同样离不开政协信息工作。目前,每次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成果都以《政协信息专报》和普刊的形式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让更多人了解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情况,为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摘自《人民政协报》2014年9月20日 本报记者:毛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