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5月9日市政协“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专题座谈会议精神,5月12月提案委组织市委督考办、市政府办等提案督办部门召开了提案办理座谈会议。
会议认为提升提案办理质效是落实省政协主席黄建盛提出的“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都是重点的协商形式”的重要体现。针对市政协张立君主席提出的要抓紧建立促进提案办理质效的相应办法,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开展二次协商,挑选突出案例以走流程、发通报等形式开展督办等指示,大家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多种有效促进办法。
1、进一步加强提案满意度测评工作。现有提案管理系统的办理满意度测评功能,可以体现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组织委员参加满意度测评,以此促进承办单位重视办理结果、提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角色地位。
2、将提案办理工作逐步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当前,重点提案已列入全市年终考核目标,拟继续推进此项工作,逐步将一般提案全部纳入考核范畴,杜绝以往推着办、糊弄办等现象。
3、加强提案办理制度化建设。推动建立提案办理相关制度,明确督办与承办单位责任、人员、交办过程、办理时限、办理方法、整改方式、答复方式等等细节内容,以两办公文形式下发,使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渐形成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4、完善提案办理通报制度。加强各自系统内通报工作,严格按照提案办理成效ABCD四个分类方法进行统计,年底统一汇总年度情况;对委员满意度统计,年底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加大监督跟踪和整改力度。在提案办理中,对于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委适时组织督办部门、相关委员、承办单位共同开展二次协商或多次协商,凝聚共识,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也可以适时开展实地视察和督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