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大庆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养犬的建议”(第04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能得到您的建议。
关于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是一项需要多个部门综合治理的社会性问题。依照职责和规定,城管部门负责对犬只粪便的清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直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犬只粪便的清理力度,做到随见随清。如发现犬只随地便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养犬人自行清理。
今后工作中,城管部门将与其他职能部门一同持续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普及养犬常识,引导文明养犬意识。同时着重加强在公园广场等区域不文明溜犬行为的劝导工作,共同营造清新、洁净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签名:段启文
联 系 人:张立颖
联系电话:6366716
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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