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协办发〔2019〕7号
政协大庆市委员会
关于开展“提案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5月5日 政协大庆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17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市政协履职建言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在2019年度开展“提案质量年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提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强化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进一步夯实提案工作基础,推进提案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开创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促使提案问题导向更加突出,提案建议更加具体可行,提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整体跃升,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提案质量
1、改进选题引导。认真及时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谋划一批好课题。依托政协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界别委员进行深入调查、研讨论证,合力打造一批精品提案。
2、发挥团体提案作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协商交流,有针对性地“预约”集体提案。鼓励政协界别组在会议期间研究、提出集体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
3、坚持从严审查立案。严守立案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力求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充分利用提案审查的导向作用,让好提案标准和撰写高质量提案的理念深入人心。召开提案审查会议,进行集体会审把关,必要时邀请党政有关部门参与。
(二)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1、召开提案交办会议。做好对接沟通,提案委要充分和市委市政府等督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提案分类准确,交办单位合理。坚持高位推动,邀请党委、政府、石油石化大企业领导和督办部门负责人,重点提案承办单位、提案承办大户负责人参加会议,按归属进行整体交办,提出办理意见,明确办理环节、办理标准、办理时限。
2、强化办理协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采取座谈协商、现场办案协商、视察协商、个别协商等协商形式,认真听取提案委员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对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理解和共识,落实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实效,
3、督办重点提案。进一步完善主席、副主席牵头督办、界别与专委会联合督办、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与政协提案委日常督办相结合的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体系,有效发挥示范带动和民主监督作用。按程序确定《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等六件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
(三)提高提案服务质量
1、加强学习培训。在政协委员培训中安排提案知识专题讲座,传达最新要求,强化质量导向。在大庆政协网站和《大庆政协》刊载优秀提案典型案例分析供委员参考,明确好提案标准。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全国政协、省政协提案工 作会议精神及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2、做好知情明政。通过召开情况政情通报会、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印发提案参考题目、举办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提案承办单位、组织联合调研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借助提案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政协委员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知晓率,做到撰写提案有的放矢。
3、架好沟通桥梁。提案委员会定期召开提案办理推进会,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穿针引线,实现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通报工作,交换意见,既充分考虑委员的合理诉求,又要正确引导委员理解提案办理的现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提案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统一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牵头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其它委办配合支持。
组 长:张立君 市政协主席
副组长:赵希江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韩明礼 市政协秘书长
于文英 市政协副秘书长
周立峰 提案委员会主任
赵万双 经济委员会主任
赵春生 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李 仁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唐 劼 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主任
雷佳斯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邓春波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岳凤龙 办公室主任
(二)积极推进落实。提案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搞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注重加强与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广大政协委员、提案督办部门和提案承办单位联系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向发力推动活动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对“提案质量年”活动做充分报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优秀提案及采纳、落实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励提案者提高提案质量。积极推介提案办理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督促和引导提案办理部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四)建立激励机制。选树典型,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下工夫,年底开展“提案质量年”评优表彰活动,对已实行的提案表彰办法进行必要调整,以“提案质量年”名义进行表彰,表彰对象新增设提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适当增加其它奖项比例。
大庆市政协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